太谷县强农惠农政策公开项目
项 目
标 准
政策依据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
定点门诊实行零起付,补偿比例按可补偿门诊医药费用的35%补助,每年每户门诊次数不超过10次;年度封顶线为每人80元;定点住院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0元;定点住院医药费按比例补偿,县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,补偿比例55%,市级及省级医疗机构经相关部门批准手续按比例执行;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农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,执行定额补助,标准为每例300元,住院剖腹产者按大病统筹进行补偿。
太卫发[2009]4号
小麦直补面积核实及秋粮种植计划统计奖励办法
能够及时、准确完成任务的乡镇,按直补面积每亩奖励0.1元。
太农发[2007]14号
09年玉米、杂粮预发补贴
玉米和其它杂粮每亩40元,其中综合直补每亩35元,直补每亩5元
太农发[2009]27号
农村养殖园区补贴
养猪园区补贴:规模0.2—0.5万头,补贴3万元;0.5—1万头,补贴5万元;1万头以上补贴10万元。养鸡园区补贴标准:规模1—3万只,补贴1万元;3—5万只,补贴2万元;5万只以上,补贴5万元。
太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养殖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(讨论稿)